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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31)整改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 2024-05-07

根据《湖州市贯彻落实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湖州市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办法》要求,现就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编号31)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2023年度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安吉县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收运体系不健全,违法处置(堆放)问题突出,规划的5个乡镇建筑垃圾处置点,迄今未启动建设;范潭社区有机更新区块上万吨建筑垃圾流入非法加工点,而投资1.7亿元建成的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中心运行负荷仅23.4%202212月,安吉县未认真排查就上报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零报告承诺表》,3个非法加工点中1个已运行4年,其余2个督察组进驻后仍在运行。

二、整改目标

重塑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监管体系,明确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职责,逐步形成源头分类减量、中转规范管理、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格的建筑垃圾一体化长效监管体系。

三、整改时限

20245月底。

四、整改措施

1.依法关停非法加工点。202311月,已依法关停安吉阿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安吉递铺起行沙场、安吉劲松建材厂3个非法加工点,完成拆除及场地平整工作。202312月,已开展建筑垃圾违法堆放专项整治,规范建设乡镇建筑垃圾堆放点。

2.加快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建设。20243月底前,将原有建筑垃圾加工点位布局规划调整为 1(城投静脉产业园集中处置中心)+X(建筑垃圾临时转运场),加快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规范化建设,提标改造现有建筑垃圾加工企业场地设施。

3.加强源头监管。20245月底前,加强有机更新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管控,加强源头产生、前端收集、中间运输、末端处置各环节的监管,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非法加工点,提高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中心运行负荷率。

4.持续推进措施。全面完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体系,出台并实施《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逐步形成源头分类减量、中转规范管理、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格的管控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将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非法运输、非法处置以及乱倒偷埋、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行动,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全社会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安吉阿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安吉递铺起行沙场、安吉劲松建材厂3个非法加工点已关停并整改到位,完成拆除及场地平整工作。开展建筑垃圾违法堆放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乡镇建筑垃圾堆放点位。

2.安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原有建筑垃圾加工点位布局规划调整为 1(城投静脉产业园集中处置中心)+X(建筑垃圾临时转运场),对前期处于失管状态的民营建筑垃圾加工企业开展规范化整治,全面提升场地规范管理。

3.加强源头监管。全领域实施电子转运联单,加强有机更新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管控,全面监管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由谁运。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中心经过试运行期后,目前运行负荷率达90%以上。

4.出台并实施《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安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制度,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推动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县建筑垃圾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非法行为。

公示时间:202457日至2024511日,共 5 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单位:安吉县工程涉矿领域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606752

联系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穆王西路339

安吉县工程涉矿领域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3758731-60319-556-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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