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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棠口镇人民政府棠口镇棠口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项目成交公告

· 2022-09-29
屏南县棠口镇人民政府棠口镇棠口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项目成交公告

2022年09月29日 14: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棠口镇棠口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屏南县棠口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屏南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4: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依松、黄昭源、罗辽闻(采购人)
总成交金额¥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33276
采购单位屏南县棠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屏南县棠口镇棠口村新厝下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先生 1910593053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龚钧 0593-2833276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FJJH-CS-ND-2022014(招标文件编号:FJJH-CS-ND-2021014)

二、项目名称:棠口镇棠口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屏南县先博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八巷2弄11号

中标(成交)金额:43.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屏南县先博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棠口镇棠口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   (1)镇政府沿大路至黄厝至二级路口,信用社至我家扁肉,小学门口,纪念碑,停车场,河滨路至污水处理厂门口,千乘桥。
(2)东棠大道富洋新村,二级路口公交站至新广厝下新村口,镇政府至我家扁肉店。
(3)镇政府至后山路口学门口,海棠公园,利民新村.
(4)村内垃圾转运。
(5)洒水车冲洗道路,垃圾桶。
(6)公厕日常保洁(维修材料费,工资由采购人提供)。
(7)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待的任务。  
确保所提供的保洁服务能使乡镇环境干净、卫生、安全   9个月   (1)承包期内,投标供 应商应承担的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劳保、社保、医保、风险金、福利奖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及各种补贴,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
(2)投标供 应商须承诺将承包范围内的垃圾在按规定时间及时转运至屏南县垃圾填埋场,不影响垃圾点正常转运。转运时投标供 应商应保持转运车辆的整洁,做到垃圾不外露、不遗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并提供单独的承诺函。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供 应商须无条件及时配合采购人清理垃圾,做到随叫随到。
(4)投标供 应商不得因高低温、大雨、大雾等天气等原因或者由于车辆故障而延误转运。
(5)转运过程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房屋、道路、绿化及其他设备设施损毁的以及造成垃圾桶破损的,投标供 应商须按原价赔偿。
(6)投标供 应商须规范管理、文明作业,加强作业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质量自查记录。
(7)投标供 应商必须按确定的方案,配备合理人员和机械设备。
(8)采购人及其上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有权组织对投标供 应商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的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承包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9)采购人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每月发放给投标供 应商承包费用的依据。如投标供 应商在未提前通知采购人的情况下,出现一次不转运垃圾或遗漏垃圾点转运的情况,采购人有权从投标供 应商承包费中扣 1000 元人民币作为经济赔偿。
(10)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供 应商日常垃圾转运工作状况进行监督,如遇到问题有权要求投标供 应商及时整改。
(11)投标供 应商必须承诺依照采购人的有关作业质量标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的工作,并提供单独的承诺函。
(12)投标供 应商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投标供 应商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 应商自行负责,并负责消除负面影响,与采购人无关。
(13)投标供 应商有义务参加采购人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
(14)投标供 应商须自备垃圾转运车及相关作业人员,并承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司机须遵照交通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在承包期间涉及安全、责任等方面问题均由投标供 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15)因投标供 应商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或投标供 应商作业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等,由此造成安全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投标供 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和事故赔偿责任。
(16)投标供 应商承包服务项目必须配备管理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内部考核制度。管理事项明确,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投标供 应商应提供相关的考核制度。
(17)投标供 应商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并配合检查工作。
(18)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供 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及时配合采购人将垃圾转运。若不服从安排,采购人可自行请其他公司临时转运,所产生的费用从投标供 应商合同款项中扣除。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3次以上的,采购人将有权解除合同。
(19)投标供 应商必须严格落实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20)投标供 应商服务作业所使用的办公场所租赁费、车辆停车场租赁费、车辆保险费、水费等由投标供 应商自行负责。
(21)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供 应商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包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投标供 应商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投标供 应商承担。
(22)如投标供 应商在承包期间发生违法行为,采购人依据其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解除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供 应商承当。
(23)如在承包期间投标供 应商无法完成垃圾转运清扫任务,采购人有权强制解除合同
(24)投标供 应商须承诺将承包范围内的垃圾在按规定时间及时清运至临时垃圾场,不影响垃圾点正常转运。清运时投标供 应商应保持清运车辆的整洁,做到垃圾不外露、不遗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
(25)在承包期间涉及安全、责任等方面问题均由投标供 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6)投标供 应商应配备相应清扫人员,完成村主干道、路边沟、巷道、村下水道等区域的清扫。
(27)投标供 应商对本项目的清扫应达到三无三净标准,即:无零星垃圾(烟头纸屑、瓜果皮核)、无积水积泥、无立即污物、路面净、边沟净、边角净。
(28)投标供 应商雨季应及时完成雨后积水清扫,达到雨后路面无积水、道路畅通;少量砖头、渣土、废弃物等居民户清的垃圾,随时发现随时清运;按规定时间及时日产日清,垃圾装满垃圾桶时及时运走,不留夜,不影响垃圾桶正常转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依松、黄昭源、罗辽闻(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按包干价5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帐 号:35050168814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县棠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南县棠口镇棠口村新厝下72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19105930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龚钧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 话:  0593-283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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