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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 2022-07-19

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虎林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虎发改[2021]44 )和关于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调整)的批复》(虎发改[2022]53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虎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虎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聚沐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虎林市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3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121.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1923.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8.4平方米。包括新建楼栋11栋(6#楼、7#楼、8#楼、9#楼、12#楼、16#楼、1#设备用房、2#商业、3#活动中心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设备用房、垃圾转运间),场地内的道路、景观及场地内的室外管网。

2.3 建设地点:虎林市学子路东、青山路西、榕城一期南、希望街北。

2.4 质量标准:

2.4.1设计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质量、安全、节能、环保标准

2.4.2工程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工 期:2022年8月30日开工,2024年7月30日竣工,总工期为700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 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179.00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90.53万元,工程费用:14088.47万元(工程费包含建筑工程费10010.87万元,安装工程费3321.68万元,设备购置费755.92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195,153.3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主要项目人员: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临时证件无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

(2)拟派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且证企相符。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20224月至2022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人员的社保,不是投标申请人缴纳或缴纳未满3个月的无效。

3.3拟派项目其他人员要求:

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证书均证企相符,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含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投标人(施工企业)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一定期限内被禁止投标,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9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网上登记获取文件,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07月19日13:00时至2022年7月25日13:00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内容。

4.2有关手续及要求请投标人查看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含图纸)免费。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三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受理举报单位:虎林市招投标办公室 举报电话:0467-5825556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虎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7-5825556

招 标 人:虎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聚沐佳工程管理服务

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虎林镇西苑社区西园委绿都名苑4号楼10号门市

邮 编: 158400 邮 编: 158400

联 系 人: 先生 联 系 人: 关女士

电 话: 0467-5853670 电 话: 0467-5900555

2022 071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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