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皇姑区采购厨余垃圾电动转运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皇姑区采购厨余垃圾电动转运车辆(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5-00087
项目名称:2022年皇姑区采购厨余垃圾电动转运车辆(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20,000.00
最高限价(元):2,820,000
一、货物名称:电动厨余垃圾转运车。
二、采购数量:282辆。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采购单位按照交货进度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且中标单位开具发票后,按财政实际情况支付。
六、项目背景及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2022年皇姑区将在全区域内将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宾馆酒店、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垃圾分类形式为四分类,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拟针对皇姑区全域推行的四分类标准垃圾分类行动,进行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对全过程实现精细化管理,促进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速、高效推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高质量生活方式。
2、采购需求:为皇姑区分类办指定的282个四分类示范小区采购282台厨余转运车。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将车辆运送至皇姑区分类办指定的282个四分类小区;由采购单位、使用单位共同组织验收。
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车辆在质保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维修、保养等服务,报价中应包含此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中标供应商应具备项目所需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图册或实物图片以供参考。
七、技术参数要求:
1.外观形象:带有简易棚配雨刷器、一体成型LED组合大灯
2.车外形尺寸:≥3430*1320*1600mm
3.承载重量载重≥400kg
4.最高车速 ≤25km/h
5.续行里程(km)(空载) ≥50 km
6.爬坡度 ≤15°
7.整车质量≥230kg (不含电池重量)
8.轮距≥990mm
9.轴距≥2200mm(±20)
10.离地尺寸 ≤140mm
11.轮胎前300-12、后400-12 耐磨损,使用寿命长
12.材质:冷轧钢板,箱体钣金烤漆,车架采用框架式结构,主梁采用内撑加强结构
13.箱体:尺寸(长*宽*高)(mm) 尺寸≥1900*1320*860,垃圾桶入箱通过尾板入箱
14.电池≥60V32Ah铅酸免维护电池
15.电机功率≥60V1000W,配有高低速变档
16.控制器≥18管
17.额定乘员(人):1人
18.车漆及颜色:可按采购需要定制喷色方案及制标识标语
19.质保期内提供保险,包含人身伤亡险、财产损失险。
20.生产工艺:整车采用抛丸、磷化、电泳烤漆生产工艺,确保具备防腐防锈效果,中标后须提供中标单位的电泳漆及电泳生产线设备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同时执行,并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后,须将所投项目名称、包组、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发至邮箱SYRGZB@126.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 024-86843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瑞国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17-16室
联系方式: 024-82514500
邮箱地址: SYRGZB@126.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瑞国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1001817007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胜
电话: 024-825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