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大营镇垃圾外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大营镇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将大营镇约7500吨生活垃圾从各个垃圾转运点外运至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衡水市大麻森乡)进行焚烧处理,运距约70公里。
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建设地点:枣强县大营镇。
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枣强县大营镇垃圾外运处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3日9时至2022年8月27日17时之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4日9时30分,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 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思昊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强县大营镇 地 址: 衡水市
联 系 人: 巩少卿 联 系 人: 马卿
电 话: 0318-8323355 电 话:0318-266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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