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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2024-01-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10万套水暖接头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东生路188号

宁波市镇海品忠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东生路188号的现有厂房,租用建筑面积2600m2,实施年产110万套水暖接头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水暖接头110万套。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机加工粉尘产生量极少,加强管理,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经建筑物阻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废气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

项目浸泡废水经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切割和数控机床加工调配切削液;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镇海区排水分公司处理后排放,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达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固废

边角料及金属屑、不合格品委托物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废切削液、含油抹布、沉泥、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各种设备保养检修,避免因磨损而使设备噪声增大;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生产在封闭厂房内实施,利用厂房隔声,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设备下方设置减振垫。

2

宁波凯龙水暖洁具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不锈钢淋浴管技改项目

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工业区188幢

宁波凯龙水暖洁具有限公司

宁波凯龙水暖洁具有限公司利用位于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工业区188幢进行年产1000吨不锈钢淋浴管技改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于2023年07月14日由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2307-330211-07-02-134010)。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废气产排。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岚山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厂房四周采用实墙封闭,窗户一律采用隔声门窗,生产时窗户处于基本关闭状态,严禁随意开启,以确保建筑物隔声效果;②在营运中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③加强管理,制定操作规范;④禁止夜间生产。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3

宁波围涂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浙江省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1)变电工程:新

建220kV围涂变电站,主变规模2×240MVA,

(2)220kV线路工程:

1)威远~殿跟改接围涂变22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2×0.1km(折单0.2km);

2)威远~围涂220kV线路工程(含松浦、达蓬改接):新建双回路架

空线路2×0.3+2×0.32+2×0.28km(折单1.8km);新建杆塔9基。

(3)间隔:本期将淞浦、达蓬出线调整至500kV威远变新扩建的4个220kV出线间隔。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1) 土地利用保护措施

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避免大规模开挖;

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生态破坏。

(2) 植物保护措施

对于塔基区开挖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工程开挖土方采用土工布覆盖防护以减少风、水蚀;施

工结束后表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对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实施植被恢复,并加强抚育管理,重点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实施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撤出施工设备,拆除临时设施,恢复绿化,彩道板按原样修复,尽量保持生态原貌。

变电站施工结束后,对围墙外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对站内永久占地进行适度绿化。

2、水环境

施工期:

(1)基坑废水经沉淀静置后,上层水可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下层水悬浮物含量高,设

预沉池,沉淀去除易沉降的大颗粒泥沙,如有含油生产废水进入,则先经隔油处理,再与经预沉淀的含泥沙生产废水混合后集中处理;混合废水先进入初沉池,经沉淀后原废水中SS去除率可达到85%左右;沉淀后的出水优先考虑回用,可用于场地、道路冲洗、出入工区的车辆轮胎冲洗等,多余的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移动式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为防止工区临时堆放的散料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引起地表水的二次污染,散料堆场四

周需用沙袋等围挡,作为临时性挡护措施;

(4) 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漏滴,若出现滴漏,

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置;

(5) 加强对施工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清理维护,及时清理排水沟及处理设施的沉泥沉渣,保

证系统的处理效果;

(6)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避免和减少

污染事故发生。

运营期:

变电站内设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纳管排放。

3、声环境

施工期:

(1)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开夜间及

昼间休息时间段施工;

(2) 变电站施工时可先建围墙,必要时安装临时声屏障,以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

(3)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

条件下使用,减小运行噪声值;

(4)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

降低交通噪声;

(5) 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在夜晚进出工地

的车辆,安排专人负责指挥,严禁车辆鸣号;

(6)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符合昼间70dB(A)、夜

间55dB(A)要求。

运营期:

(1) 变电站主变、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室内布置。

(2) 选用低噪声的变压器及风机,主变本体1m处声压级控制在65dB(A)以下,风机本体1m处声压级控制在65dB(A)以下。

(3) 架空输电线路采用光滑导线。

4、大气环境

施工期:

(1)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或清运,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建筑

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变电站施工场地设立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

利影响。

(3)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

路面清洁、湿润。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应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

(4)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

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必须取得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实行密闭式运输,不得沿途撒、漏;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

5、固体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后,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泥浆、弃土等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和场地外随意堆放,应严格执行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 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泥等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2) 在办理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

(3) 施工单位配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管理人员,监督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规范装运,确保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驶离。

(4) 运输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保证运输车辆安装的电子信息装置等设备正常、规范使用。

(5) 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

(6) 运输单位启运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施工单位将具体启运时间告知工程所在地的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并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量、排放时间、承运车号牌、运输线路、消纳场所等事项,分别告知消纳场所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和消纳场所管理单位。

(7) 运输单位按照要求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至规定的消纳场所后,消纳场所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向运输单位出具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消纳结算凭证。

(8)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运营期:

站内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至站外垃圾转运站,由工程所在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废弃蓄电池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当日直接回收处置,不在站内贮存。

6、电磁环境

(1)变电站

主变及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户内布置。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和开关柜设备,所有设备和元件设计合理、安装精良、连接精密,尽量避免或减小电晕和火花放电。

(2)输电线路

输电线路位于非居民区时,对地线高应≥6.5m;当线路位于居民区时,对地线高应≥11m。

(3)间隔

所有设备和元件设计合理、安装精良、连接精密,尽量避免或减小电晕和火花放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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