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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7-28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28日 14: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8日 14: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3:00
开标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329.9975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国楠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854358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大街2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会喜0431-89991137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国楠0431-88854358

项目概况 2022年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2207-04

项目名称:2022年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9.997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9.997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宽城区境内20个物业小区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并在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站投放专业设备,对易腐垃圾进行生物降解处理。对其他垃圾,按市容环卫部门的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站、所需的车辆、设备、人员及相关费用及日常运营工作由运营服务企业负责,车辆要按统一标准喷涂标识;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站内设备需全新设备。小区内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如供应商服务质量合格,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和上年价格一致的前提下,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可续签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4纳税及社保要求: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凭证。3.5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至 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持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19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2207-04

项目名称:2022年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9.99756万元(吨成本403.42元*8180吨)

最高限价:329.99756万元(吨成本403.42元*8180吨)

服务需求:宽城区境内20个物业小区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并在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站投放专业设备,对易腐垃圾进行生物降解处理。对其他垃圾,按市容环卫部门的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站、所需的车辆、设备、人员及相关费用及日常运营工作由运营服务企业负责,车辆要按统一标准喷涂标识;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站内设备需全新设备。小区内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如供应商服务质量合格,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和上年价格一致的前提下,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可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优质服务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纳税及社保要求: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凭证

3.5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2820220804,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持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亚北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张会喜0431-89991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韩国楠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国楠

电 话:0431-88854358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张会喜0431-89991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韩国楠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国楠

电 话:  0431-8885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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