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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东方市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 2023-02-21

关于选聘东方市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置特许

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东方市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置特许经营项目。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18〕7号)、《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东府〔2018〕32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

东方市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二、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东方市大田镇抱板村东北侧,占地约71亩。投资匡算为1.6亿元,拟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1座,建设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1条,再生建材生产线1条,再生骨料砂浆生产1条以及附属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至少4座转运调配场和购置转运车辆10,用于城区和各乡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和转运;设计开发1套数字化监控管理平台,从建筑垃圾产生、转运、处理全流程监督管理。

三、实施方案编制内容

依法开展东方市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方案内容必须根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于2015年4月25日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等文件及甲方的要求进行编制,并通过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完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本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东方市东东海路35号三楼)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各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信等级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密封报价函(报价函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5)咨询机构及法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网站查询记录证明。(6)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选聘。(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选聘招标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1、本次选聘控制价暂定可研编制服务费为:¥320000.00(叁拾贰万元整)。最终费用以评估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费*(1-报价下浮率)为准,若实施方案评估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费下浮后大于报价金额,则按报价金额计取。

2、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报价下浮率浮动为1%—20%,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咨询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由评审小组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咨询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咨询单位签订合同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方案编制费由后期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根据以评估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费*(1-报价下浮率)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备注: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不足3家的,以下浮最大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选聘人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联系人:任世珍,联系电话:1351883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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